诚信为本,市场在变,诚信永远不变...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联系我们
24小时咨询热线

0898-08980898

成功案例CASE

联系我们contact us

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

座机:0898-08980898

联系人:李生

手机:13876363636

邮箱:admin@youweb.com

成功案例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成功案例

拆迁!涉及湖边镇和黄金岭街道!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度第8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已于2026年1月26日取得用地批复。

  (一)土地坐落:位于湖边镇湖边村、官田村、岗边村,黄金岭街道金星村。具体征收范围见征收土地范围图。

  (二)所在图幅: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度第8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范围图三图幅。

  本次征收湖边镇湖边村、官田村、岗边村,黄金岭街道金星村土地41.85亩。

  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3〕23号)等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具体如下:

  按《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赣市府发〔2024〕7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赣市府发〔2024〕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或其他土地权利人应持土地权属证书、征收土地协议等证明材料到赣州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设置的登记点办理补偿兑现手续。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对批准征收土地不服(批准文号:赣土批字(04)〔2026〕024号),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向江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期间,不影响土地征收工作实施。

在线客服

关注我们 在线咨询 投诉建议 返回顶部